有查冊,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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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到張震遠商交所案,又再一次印證到,堅決反對政府修改《公司條例》係正確的。最初當事人自爆起始,到有三人被拉再上法庭,跟著三人連進一步資料被記者再查冊挖掘,好似砌圖咁重組各種關係,唔係咁,你估政府會開誠佈公比公眾知?有人會話,社會名流成日都有醜聞啦,干卿何事?說話唔可以咁講,要知道呢單案主角身居重要公職,如果有何唔掂,絕對會影響大眾市民利益!再講,有咩冬瓜豆腐,就已經連帶好多投資者受害;多嘅唔講,就算只係得幾十人受影響,是否就唔需要理呢?

仲有喎,萬一修咗例,到時就唔止係查唔到高官名流,而係所有人都一樣。試諗下,好人好者,查唔查到都好似唔關你事,但萬一你係苦主時?到時恐怕你唔係咁諗!講真,香港地要變苦主其實好容易,上至巨額投資,下至日常買野,都有機會中招。現今的查冊制度,一來可以比人做投資買賣前認清對方,作為風險評估參考資訊;即係你買野都會索下料格下價先啦,道理一樣。另一方面,萬一你唔好彩被人呃咗,或者唔係呃,但對方出咗事而令你損失,查冊亦可以幫你查到對方底細。例如原來對方話冇錢或者走咗路,但原來名下仲有其他公司物業資產,根本唔係果回事,這就有得追討了!

大陸好多貪官臭史因為查冊而被揭發,官場風聲鶴唳,已對國內調查業開刀。香港查冊制度行之有效咁耐,從來只有幫到人而冇話有人投訴受害,跟本只係用保障私隱做藉口。反而個班電訊商公然將百萬客戶資料販賣,千萬金元落袋,這就是侵犯私穩,又得到何種處罸呢?所以查冊制度使資訊流通兼能清楚保障,使社會生活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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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偵信 – 上校

作者簡介

調查公司高級總監,曾當軍旅生涯,亦曾為人師表,轉投調查生涯,只為人生加添豐厚色彩。認為調查工作,有如行軍布陣,歩歩為營,不能稍有差池。享受艱苦搜證過程,從抽絲剝繭中,破解隱藏,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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