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發學童自殺頻密誰之過?

schoolbus-36952_960_720

近日香港發生多宗的自殺事件,至小的那位只是個小學生,全城都在討論如何及早發現有情緒困擾的青少年、令有關機構、家長、老師及朋友及時作出幫助及紓緩,令有情緒困擾的人能夠可以走出「生天」。

 

在新聞媒體工作多年,每次看到這種自殺新聞,心中不是味兒,亦最討厭報導這種自殺新聞,有不少人說導致學童自殺成風是傳媒之過,因為傳媒對學童自殺的報道過分詳盡,導致學童以為當受到生活困擾時,就會選擇以自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持這種說法的人,理據太片面,缺乏合理性,當然我也認為傳媒是需要負上一定的責任,也是原罪之一,尤其的本港一些報紙媒體及部分網媒及電子媒體,但免費電視牌照下的電子媒體及電台涉及這種原罪比較少。可能有人會問「何解?」

 

據了解香港本港兩家免費電視台,新聞部對這種自殺新聞大多會有指引,若出現頻發自殺新聞時,新聞編輯部門及採訪部,大多會有明文列明不能隨便亂報及誇大,甚至拍攝及播放自殺者及家屬人等的片段,報導內容必須以發放正面訊息,及作平衡的報導,就算沒有明文列明,但採訪部及編輯部同事大多各自有共識,不會隨便報導及採訪自殺的新聞,就算當天沒有什麼新聞能採訪的情況下,也不會這麼做。當然天災人禍致死會報導,名人自殺也或會報導,但青年人的自殺大多不在報導考慮。若有人質詢這樣會否影響大眾的知情權及是在自我審查嗎?我的答案會說:這是傳媒的應有道德及責任。

 

記得曾經在報章的突發組做實習記者,當時間中也有自殺的新聞,當時初出茅廬的自己,為了要交差、交相片回公司,曾經做過不少搶拍死者或傷者,甚至家屬們的相片,而且不只自己,當時不少行家也一樣做,因為作為媒體,有畫面才是報導,尤其自「生果報」或「數字周刊」崛起,與「方向報」或「方向周刊」競爭更為激烈。大家拼到你死活,鬥快、鬥新、鬥畫面,尤其互聯網迅速發展下,網媒及傳統媒體的旗下的網上平台,傳遞速度如瘟疫般蔓延。

 

老實說,以現今的新一代,有多少人會收看傳統媒體或閱讀紙媒,相信利用手機或電腦,經APP或互聯網或臉書接觸應是主流趨勢,所以若真的計算傳媒責任,可以說的確有部分,是傳媒報導的責任,尤其一不負責任的媒體,但另一個不能忽視的罪魁禍首是互聯網、智能手機及社交群組的出現,令舊有傳播的模式大幅改變,達致更廣泛的傳播力。但有理由相信及不能否定是,絕大部分年青人是透過朋輩及同學間的溝通獲知較多自殺的訊息。

 

另外,筆者之另一見解是,作為傳媒,影響力及感染力能達致影響學童有樣學樣的這假設下,請問報導殺人、打劫、強姦等罪行的報導,就會教導觀眾有樣學樣,變成罪犯嗎?無可否認是,傳媒可以在手法及篇幅、平衡及取態上,可令報導及傳播效果更適。但請各位細心看看這些報導的背後,家人、朋友或愛人,若能加以及早發現、關懷、重視,或努力找尋幫忙,或可減少悲劇發生,筆者這話並非幸災樂禍或抽水及做花生友,而是現今學童的問題,並傳媒單一造成,政府、社會、教育制度、家人及朋輩間都是有所關連,是一環扣一環而形成的,下期將繼續討論。(系列一)

評論

評論

Ab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