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愛港」是選 行政長官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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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啟動首輪為期5個月的政改諮詢工作,泛民朋友聲稱不能接受行政長官須「愛國愛港」。事實上,「愛國愛港」應該是參選特首的首要條件,筆者絕對相信,參選特首的人士都不會說自己不是「愛國愛港」,換言之,這個要求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去爭論。
泛民朋友指《基本法》沒有要求行政長官要「愛國愛港」的字眼,質疑這只是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今年3月在深圳座談會上提出的新要求。同時,「愛國愛港」沒有清楚的定義,難以用法律形式作出規定。
老實說,要求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根本就不是法律問題,大家應該很清楚這是政治問題。要求行政長官「愛國愛港」亦不是什麼新建議,而是「一國兩制」總設計師鄧小平先生的建議。鄧小平在1984年6月22日、23日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行政局首席議員鍾士元等時談到,「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
對於何謂「愛國者」,鄧小平有很清晰的界定:「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
事實上,從憲法上來說,《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須對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換言之,行政長官的一言一行,必須考慮到中央及香港的利益,而處理好中央與香港特區之間的關係,更應該是行政長官的首要工作。從實際角度來看,以香港目前的政治生態,若非真正「愛國愛港」的人士,根本不會考慮這個會影響到個人,甚至整個家庭的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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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言流語 – 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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