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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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媒體的世界上內容到底有沒有私隱呢?有時這些私隱不是被人家使用,而是由自己有意無意披露出來的。最近發生了三件事情,我想跟大家說說。

一,香港周大福的公關高層發表了一些極度白癡的言論,認為參與佔中遊行的女士即使被性侵犯也是活該的,結果被自動辭職。她這個下場我覺得是活該的。無知不是罪,但自揭無知就罪有應得。

二,有一個跨國大品牌公司的男高層被人在微博上爆料說在公司內搞小三,更展示了女主角在微信上時而甜蜜時而痛苦的愛情語錄截屏。更狠的是爆料人除了@該品牌名下所有的微博企業號及員工外,更@其他媒體、競爭對手及大號等,令該公司甚為尷尬。雖然這只是個人行為,公司有時候是管不了那麼多,但畢竟這會影響公司聲譽,看來當事人離職是必然後果。這種事屢見不鮮,偷情就不要留下證據吧。其實這個爆料人會否就是那個小三呢?

三,有一間公司的高層在其微信朋友圈上發佈一些批評其他團隊的言論,結果令其他人甚為憤怒,影響大家的士氣。她的解釋說朋友圈是她自己的空間,有權力說一下自己的想法,不明白其他人為什麼要批評她。她的思路實在是錯得很!不管內容是什麼,只要你在社交媒體如微信朋友圈、Facebook、微博等平台上面寫東西,你其中一個目的就是想有人讀到,之後收到人家的讚和評論,得到別人的認同;否則你自己對空氣說便可,或者像你在讀小學時,老師叫你寫日記,然後用把鎖扣好,不讓其他人讀到。你能夠說自己發表的留言有私隱嗎?

給大家一個忠告,在自己的社交媒體上,任何一句話都可以讓人開心,也同時可以傷害他人,留言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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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網空間 – 李婉明 Meg

作者簡介

一個從平面走到網絡工作,又教書,又寫專欄,再變成只有在潛水和在飛機上才不上網的人,閒時最愛講潛水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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